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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药剂采购项目(二次)市场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6 10:02:15

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药剂采购项目二次)市场询价公告

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药剂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市场采购询价调研。

一、采购货物需求:

标包号

货物名称

参数规格及要求

预估数量(吨)

PAC聚合氯化铝(固体)

1、氧化铝的质量分数≥28%;

2、盐基度:30-95%;

3、PH:3.5-5.0

4、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4%。

5、质量要求:满足污水处理生化处理中去除TP、SS、CODcr等的需要,药剂投加后不得出现出水其他指标升高的情况。药剂为聚合氯化铝固体,无明显杂质并符合GB/T22627-2022《水处理剂聚氯化铝》。

182

碳源乙酸钠(固体)

1、外观:白色结晶粉末

2、含量:58.0-60.0

3、pH值(5%水溶液25℃)7.5-9.0

4、水不溶物≤0.05%

5、干燥减量(120℃)≤38-41%

6、铁(Fe)≤0.01%

7、氯化物(Cl)≤0.1%

8、硫酸盐(SO4)≤0.05%

9、质量要求:参照化工行业标准HG/T 5959-2021 II型标准。产品质量检测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药剂的标准检测方法。药剂投加后不得出现出水其他指标升高的情况。

560

次氯酸钠

(液体)

1、有效氯的质量分数≥10%;

2、游离碱的质量分数0.1%-1.0%;

3、铁质量分数≤0.005。

4、质量要求:满足污水处理生化处理中消毒的需要,药剂投加后不得出现出水其他指标升高的情况。无明显杂质并符合GB/T19106-2013的要求。

1400

备注

1、2026年1月10日至2028年1月9日用量(以上为预估用量,实际供货日期以中标后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数量按实结算)

2、上述采购需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

二、服务期限: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滨海水处理厂、吕四水处理厂、江海水处理厂、南阳水处理厂、王鲍水处理厂、合作水处理厂、海复水处理厂、东海水处理厂、东元水处理厂)。乙方负责药剂的装卸。

四、约定事项:

1、本项目采用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单价包括乙方从事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原材料采购、产品加工制作、运输装卸、成品保护费、售后服务等所有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人工工资、税费利润、检测费用、投标费用、办公、财务、通讯、现场货物驳运费、人工装卸费等一切费用。

2、货物数量为暂定数量,分批供货,非招标结束后一次性供货。每次具体供货时间及供货量由甲方电话通知,乙方在通知后24 小时内将甲方所需的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合同供货期24个月,结算时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3、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由采购方送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作为付款依据,本次采购耗用量为预估量,最终结算按实际采购量计,每季度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的90 天内付当季货款的100%。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相关发票。

4、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记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市场询价公告--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药剂采购项目(二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