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三期进水泵4#及出水泵3#维修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三期进水泵4#及出水泵3#维修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三期进水泵4#及出水泵3#维修项目即将实施,现就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三期进水泵4#及出水泵3#维修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采购内容:
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设备维修清单(详见询价表)上所列的故障描述、维修说明等对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三期进水泵4#及出水泵3#进行维修(含缺失配件及人工等)。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维修。
三、服务地点: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四、质保要求:
1.设备维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成交供应商需对维修部分提供一年质保(含人工等),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一年上门服务及全免费质保等售后服务(如果配件等原厂承诺的保修期高于一年的,则按原厂承诺的执行)
2.在免费质保期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故障通知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6小时以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须在8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须在48小时内解决。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给予扣除维修费用。更换后的部件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五、约定事项:
1.市场询价表、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于2024年 9月5 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海洪路666号 ),或者将市场询价表等相关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yscgb2022@163.com。联系人:顾海英 ,陈磊磊。联系电话:0513-83630068 、18862811823;
2.投标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报价应是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后续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费、检修费、各种协调费用、设施设备使用费、配件、维修材料费、人工费、大型施工机械费、运输费、吊装费、措施项目费、车辆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会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施工方法等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等全部费用,以及根据国家、省、市、项目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一切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单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3.报价单位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设备维修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设备维修明细,与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5.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记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4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