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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启东市海工园区新兴线一体化泵站与东合线一体化泵站设备维修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3 16:18:45

启东市海工园区新兴线一体化泵站与东合线一体化泵站设备维修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就启东市海工园区新兴线一体化泵站与东合线一体化泵站设备维修项目进行分散采购询价。        

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区域

泵站名称

设备名称

设备参数

维修项目

数量

单位

1

(海工园)

东合线一体化泵站

潜污泵(舒朋士)

Q=565.2m³/h;H=6mP=22KW3台)

1#水泵检测:接地

2#水泵检测:相间接地

3#水泵检测:水泵检测:启动电流大,无法启动

轴承(SKF

6

机械密封(博格曼)

6

骨架油封

3

密封组件

3

叶轮修复+动平衡

3

电机更换线圏

3

2

新兴线一体化泵站

潜污泵(舒朋士)

Q=453.6m³/h;H=8mP=22KW4台)

1#水泵检测:接地

2#水泵检测:相间短路

3#水泵检测:相间短路4#水泵检测:接地

轴承(SKF

8

机械密封(博格曼)

8

骨架油封

4

密封组件

4

叶轮修复+动平衡

4

电机更换线圏

4

3

其他

运输费、吊车费、调试费、人工费、临时泵等所有费用



 

说明:

一、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贰佰伍拾12.425元)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类似的维修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投标报价应是供应商中标后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后续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费、检修费、各种协调费用、设施设备使用费、配件、维修材料费、人工费、大型施工机械费、运输费、吊装费、清淤费、封堵费、措施项目费、车辆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会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施工方法等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等全部费用,以及根据国家、省、市、项目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一切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邮件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交至采购单位指定邮箱yscgb2022@163.com。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咨询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海英

联系电话:0513-83630068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海洪路666号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投标函及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四)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注:(1)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为复印件),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涉及报价人名称变更到期换证等情况,须提供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4、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请于20249 20 下午2:30 前(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密封送至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启东市汇龙镇金沙江路672)二楼开标室(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接收联系人:顾海英,联系电话0513-83630068。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9 20 下午2:30 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启东市汇龙镇金沙江路672)二楼开标室

五、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原装合格产品,并提供维修出厂检测报告

2、质保要求:项目要求整体验收合格后质保

3、售后服务要求:1)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上门服务及全免费质保等售后服务(如果配件等原厂承诺的保修期高于中标供应商承诺的质保年限的,则按原厂承诺的执行)。

2)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维修通知后,需在7日内修复完成,恢复使用。一般故障须在8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须在48小时内解决,供应商超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维修,没收质保金,期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中标供应商必须同意扣除维修费用。

4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维修完成,并将设备运送到厂。若中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5000元;推迟3天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5服务地点:启东市海工园区。(具体地点根据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数字人民币或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列入城投集团不良信用库。履约保证金在收到设备后,经确认无质量、信誉等问题并办理正常交接后30日内,予以退还。

7约定事项:

1)维修供应商提供修理配件合格产品,随机附资料及相关出厂检测报告,涉及进口配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供应商自行进行的现场勘察费用)。

3)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结果为准。

4)为本项目货物供货及后续服务所涉及的成交供应商安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进行验收。采购货物清单中的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6)知识产权: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于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7)所有维修后的损坏配件需与设备一同寄回。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qdwaterenvironmentmanagement.com/index.html/)上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将其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本公司的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其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本公司的采购资格。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价最低者成交。

1.若总价最低者有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2.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依法重新招标。

3.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4.成交人不得用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5.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八、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投运一个月验收合格后根据维修清单对照合同单价,付至总费用的80%,余款在货物质保期(一年)满后一个月内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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