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PAC聚合氯化铝(液体)药剂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PAC聚合氯化铝(液体)药剂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PAC聚合氯化铝(液体)药剂采购项目即将实施,现就本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参数规格及要求 | 预估数量(吨) |
一 | PAC聚合氯化铝(液体) | 1、氧化铝的质量分数≥10.0%; 2、盐基度40%-90%; 3、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2% 4、PH值 3.5-5.0。 5、质量要求:满足污水处理生化处理中去除TP、SS、CODcr等的需要,出水水质稳定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药剂投加后不得出现出水其他指标升高的情况。药剂为聚合氯化铝液体,无明显杂质并符合GB/T22627-2022《水处理剂聚氯化铝》。 | 5500 |
备注 | 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增加或减少数量均按实计算,价格按投标报价(单价)计取。 |
二、报价供应商的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报价供应商需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为该药剂的生产厂商。
三、约定事项
1.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需将报价文件于 2023年09月25日 17:00 前,送或快递(以签收时间为准)至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人民西路1188号中邦金座七层招标代理部,联系人:龚燕,联系电话:13625225063。
2.上述采购需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供货期:分批供货,非招标结束后一次性供货,每次具体供货时间及供货量由采购人电话通知,投标人在通知后24小时内将采购人所需的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供货期12个月,结算时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江海水处理厂、滨海水处理厂、吕四水处理厂)。
5.报价费用说明:本项目采用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含增值税和其他税的货到工地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货物价款、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费、质保期间一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各项应有费用、管理费、利润、税费等。
6.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市场询价表均加盖单位公章。
7.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向采购人提供药剂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单(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作为付款依据,本次采购年耗用量为预估量,最终结算按实际采购量计,每季度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的90天内付款100%。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相关发票。
最终开票名称按招标人要求的指定名称开具发票。
8.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记入采购单位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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