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及园区污水厂变电所高低压配电设备预防性试验及检修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及园区污水厂变电所高低压配电设备预防性试验及检修服务项目
询价公告
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及园区污水厂变电所高低压配电设备预防性试验及检修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如下)。
说明:
一、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为16.46万元,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等于或大于单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具备电力设备检修或承修电力设施的能力;(提供高低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工程业绩项目合同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本报价包含预防性试验及检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试验费、检修费、检测费、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调试运行指导费、交付后服务等相关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服务费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作调整。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所有风险费用,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咨询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部长
联系电话:0513-83630068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需提供本项目材料)。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6)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注:(1)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如涉及报价人名称变更到期换证等情况,须提供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4.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请于2023年 7月 20 日上午8:30至9:00前(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密封送至启东城投集团108室。接收联系人:顾部长,联系电话:0513-83630068。
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 7月20日上午9:00;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启东市林洋路1099号)【108】开标室。
5.报价保证金: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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